工傷新聞在香港並不罕見,從建造地盤到物流倉庫,以至辦公室環境,只要職場安全文化稍有鬆懈,便可能引發難以挽回的傷害。當一個職場習慣以「趕工」、「將就」、「一向如此」來合理化風險時,工傷意外往往被簡化為「不小心」或個別疏忽,但細看個案細節,很多事故並非單一失誤,而是長期安全意識薄弱與制度漏洞累積的結果。
工傷背後的安全盲點
不少工傷個案乍看之下屬於突發事件,然而細緻拆解,往往可見相似的安全盲點:工序被省略、防護裝備不足、現場監督流於表面、風險評估只停留在文件層面。以建造業為例,高空墮下、遭物件擊中或被機器夾傷是常見意外類型,背後往往涉及繩索未有妥善固定、工作平台缺乏護欄、機器維修期間未有落實斷電及上鎖等,可經管理改善而預防的環節。
至於一向被視為相對低風險的行業,如物流、物業管理或辦公室文職,仍然存在長時間搬運重物、重複性動作導致勞損,以及長期噪音令聽力逐步受損等問題,只是這類慢性、累積性的工傷較不易被察覺,勞工往往待接受聽力受損檢查或出現長期痛症時,才意識到已經受到持續傷害。

有規不遵守的結構性問題
不少企業在制度層面具備安全守則、風險評估報告及緊急應變程序,惟在實務操作上卻經常淪為形式。有工地在開工前舉行安全簡報,內容多年不變,參與者多抱「完成程序」的心態,未必真正理解當中的安全要求;亦有公司每年安排職安健培訓,但時間與工作高峰期重疊,員工出席率有限,學習成效亦難以落實。當職場將安全視為向管理層交代的項目,而非保障員工與營運穩定的核心價值,相關文化便只停留在表面的文件與程序。倘若前線管理層只關注趕工期與產量,甚至默許員工略過部分安全步驟以節省時間,即使法例訂得再嚴謹,現場風險仍然偏高。
勞資權力不對等與沉默文化
在不少工傷個案中,前線員工其實早已察覺安全隱患,例如棚架結構不穩、地面濕滑、照明不足、機器運作異常等,但最終沒有提出。原因往往並非他們不在乎安全,而是擔心被視為「多事」、影響聘用安排,甚至被邊緣化。在外判及分判層層轉包的架構下,工人對工作機會高度依賴,但實際議價能力有限,一旦提出異議,往往需要自行承擔風險。於是沉默逐漸成為一種自我保護方式,許多潛在問題未及時浮現,職場安全文化亦難以真正改善。
外判制度下責任被稀釋
本地多個高風險行業廣泛採用外判及分判模式,表面上提升彈性與成本效益,但一旦發生工傷,責任往往變得模糊。總承判商、分判商及外判公司各自訂立安全制度,標準未必一致,協調與監督亦可能出現斷層,前線工人因而處於指令不一的環境,只能「邊做邊判斷」。即使發生嚴重事故,各方亦可能互相推搪,有人強調已提供培訓,有人指稱已交代安全程序,有人則表明涉事工人只是臨時協助,與本身公司關係有限。當責任難以清楚追溯,有能力作出制度改革的一方,反而較易從事故中抽身,行業整體亦停留在道歉與檢討的口頭層面。

工傷後的反應照出企業真面目
工傷意外發生後,僱主的處理方式往往最能反映其職場安全文化。有僱主會主動協助傷者及其家屬安排醫療、賠償及復工計劃,亦願意正視事故成因,檢視工作流程及安全制度,思考如何防止同類情況再次出現;亦有僱主傾向淡化事件,首先強調乃個別疏忽,將焦點集中於員工行為,而非制度不足。若僱主只關注傷者何時可以重返原有崗位,而忽略身體功能、工作能力及心理狀態是否適合復工,工傷對個人及團隊的影響便難以消退。相反,若企業願意提供復康支援、調整工作安排,甚至適度檢視風險管理與保險配置,例如考慮是否需要額外購買個人意外保險,則有助建立較為負責任和長遠的安全管理思維。
建立預防為先的安全文化
健康的職場安全文化,不能建基於「出事才處理」的心態,而是將預防視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。管理層需要清晰表達安全優先的立場,並以實際行動支持,例如將安全表現納入管理人員的績效評核指標,定期聽取前線對風險的觀察和建議,以及設立不記名舉報機制,讓員工在不受壓力的情況下反映問題。同時,培訓亦應隨工作內容與技術變化而調整,而非停留在一式一樣的「例行課程」,使員工能夠真正理解及應用相關安全知識。當企業願意承認並修補制度缺口,員工敢於就安全問題發聲,監管部門持續提升法規與執法力度,工傷才有機會不再只是一連串冰冷數字,而是推動職場環境向更安全方向發展的起點。